7月6日,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刘兴强表示,大商所将争取在今年推出焦炭期货新品种。刘兴强是在"2010东北亚夏季煤炭交易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刘兴强强调,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前后,国内焦煤市场经历了一个剧烈的上涨和下跌过程,对相关企业造成较大冲击,企业风险转移需求非常强烈,因此开发煤炭期货品种对于保障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刘兴强指出,煤炭一直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近年来由于众多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焦炭、焦煤价格波动幅度大,频率高,加之焦煤行业与焦化行业未能协调发展,给焦化及其相关行业带来严重影响,开发煤炭期货品种,对于保障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大商所经过认真调研、论证选择,将首先推出焦炭期货,焦炭期货上市后再研究焦煤期货。上市焦炭和焦煤期货,能为焦煤企业、焦化企业、钢厂和贸易商提供新的避险工具,将有利于焦炭市场的规范发展,有利于提高和改善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对于上市焦炭期货是否会带来焦炭价格扭曲的担心,刘兴强表示,一方面期货市场作为一个价格生成的平台,其未来价格是对供需的预期结果,通过制度约束和加强监管,可以避免价格操纵;另一方面,这些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在中国证监会的严格监管下,按照国务院"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的方针,期货市场的规范运作水平大大提高,已经成为企业规避风险的平台。他表示,有信心在国家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焦炭期货后,让焦炭期货在发现价格、规避风险上为相关企业和众多投资者提供宽广的新平台。
《本报》记者也从昨日召开的"2010东北亚夏季煤炭交易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世界煤炭贸易格局正发生深刻的变化,亚洲已成为下阶段主要煤炭消费区域。我国由传统的煤炭出口国快速转变为净进口国,与国际市场关联度越来越高,2009年我国煤炭净进口量超过1亿吨,其中炼焦煤累计进口3449万吨,同比增长4.03倍。同时,国内煤炭供需矛盾日益明显,长久以来,我国传统的煤炭市场体系以计划经济为主导,资源配置效率低、价格机制不完善、市场化进程缓慢等问题一直影响国内煤炭市场架构和完整交易模式的形成。国家发改委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2009年初联合拟定的《中国煤炭市场体系建设方案与政策研究》中明确提出:"计划用3到5年时间重构中国煤炭市场体系,力争2010年实现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的建成和运行。"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共同呼唤新的煤炭交易模式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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