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焦化生产、运销企业:
近期,钢铁市场出现一些变化,与前一段相比,钢材库存增加,钢价小幅调整,市场处于盘整阶段;煤炭市场方面,煤源依旧紧张,山西焦煤从2月开始对炼焦煤价格上调100~180元/吨,受此影响,焦化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焦炭生产成本倒挂,企业亏损更加严重。根据当前煤炭、钢铁市场的变化情况,并结合2月份春运和春节假期的影响,协会经过调研并征求焦化企业的意见,提出2010年2月份有关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
一、限产
各企业应认识到,在目前焦炭需求减缓、煤价高企的市场形势下,多生产一吨焦炭就意味着多发生一吨亏损、多增加一吨焦炭库存,不仅会增加企业的亏损,也会进一步加大煤源的紧张、煤价的居高不下。
协会要求焦化企业理性应对当前和下一阶段焦炭市场的变化,严格执行以销定产的原则,加强生产自律,加大限产力度,减少焦炭库存,除有城镇供气任务的企业按30%的幅度限产之外,所有焦化生产企业按60%的限产幅度安排生产。
二、价格
鉴于炼焦煤价格上涨、焦炭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焦化企业普遍加大亏损的现实情况,协会提出2月份焦炭质量和价格的指导意见:质量以硫份≤0.7、灰份≤12.5的焦炭为基准,焦炭指导价(车板含税)2000元/吨。
各焦化生产经营企业应根据指导意见,并结合各自的焦炭质量、运量、流向、市场的需求积极与用户沟通协商,签订合同,按合同安排生产、运销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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