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板”具备开展期货交易的基础条件

在我国开展两板期货交易,具有良好的现货市场基础,市场化程度高,价格竞争充分,国家标准在行业中得到广泛认可,检验机构众多,且方法成熟,跨省贸易数量较大,不存在政策障碍。

一、上市两板期货的市场基础良好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纤维板和胶合板生产国与消费国。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统计,2012年,我国纤维板产量为5554万立方米(合12.2亿张),国内消费4185万立方米(合9.2亿张),进口19万立方米(合418万张),出口370万立方米(合8140万张) ,以2012年全国平均价格1580元/ 立方米计算,市场规模超过900亿元人民币。在纤维板中,拟作为期货交易标的中密度纤维板约占纤维板总产量的90%,产量约5000 立方米,市场规模超过800亿元。2012年,我国胶合板板产量为1.4亿立方米(合30.8亿张),国内消费1.3亿立方米(合28.6亿张),进口147万立方米(合3234万张),出口880万立方米(合1.94亿张) ,以2012年全国平均价格1880元/ 立方米计算,市场规模超过2632亿元人民币。胶合板中,拟作为期货交易标的的细木工板2012年产量为2034万立方米,进口不足5000立方米,出口39万立方米,市场规模接近500亿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共有中密度纤维板生产企业500多家,年产5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10家,合计产能超1000万立方米,约2.3亿张,占总产量的18%,不存在垄断。我国纤维板产业处于产能过剩状态,2012年,我国中密度纤维板行业规模企业平均开工率约为80%,生产和贸易企业平均库存约为全国3个月产量。具有一定规模的胶合板生产企业约3000家,约有200余家的年生产力可达到50万张,前十大生产企业的产能为1600万张,占总产量的0.5%,生产集中度较低,不存在垄断。2012年,我国细木工板行业规模企业平均开工率约为95%,生产和贸易企业平均库存约为全国2个月产量。纤维板和胶合板国内贸易多采用经销商与厂家直销两种模式,比例约为6:4,市场化程度近100%,下游消费企业众多,仅家具行业生产企业就有超6000家,竞争充分,很难形成垄断。

二、产品标准化程度高,检验方法成熟

纤维板生产需要通过机械力实现,品质均一化程度相对较高,国内也一直采用国标GB/T11718作为评判产品品质的通用标准;胶合板生产中,机器拼接已成为行业发展的方向,我们所采用的交易标的物----细木工板的国标GB/T5849在行业内也得到普遍执行,两板的标准化程度都很高。针对两板中普遍存在的甲醛释放的问题,强制性国标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中有明确的规定,在行业中执行度也很高。目前,国内有能力按照国标进行纤维板和胶合板品质检验的机构有上百家,其中国家级检验机构就超过30家,能够保证品质检验能力和水平。

三、贸易不存在政策障碍,跨省流通数量较大

纤维板生产原料属可再生资源,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细木工板施胶量少,符合环保发展的方向,均适应行业科学发展的要求,受国家政策扶持,不存在准入障碍。国内纤维板的主产区和主销区在地域分布上基本重合,已形成华东、华北、华南、西南四大产业集群,其中西南地区产销相对平衡,华北、华东区域供大于求,华南区域存在需求缺口。纤维板贸易以省际流通为主,2012年全国跨省贸易量约为2100万立方米(合4.6亿张),占全国总产量的38%。胶合板的主销区与纤维板相似,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生产集群已逐渐从江浙一带向河北、山东等华北地区转移,2012年,全国跨省贸易的细木工板数量约为600万立方米(合1.3亿张),占全国总产量的30%。在两板跨区运输中,公路、铁路和水运运量占比约占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