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期货-首页
当前位置: 99期货 期货学院 期货法规
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草案(20110218版本)

《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草案

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铅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25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25吨,交割必须以每一个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铅锭,必须符合国标GB/T 469-2005 Pb99.994规定,其中铅含量不小于99.994%.

2、外型及块重。交割的铅应为锭,国产铅的每锭重量为48kg±3kg、42kg±2kg、40kg±2kg、24kg±1kg。

3、每一仓单的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1%.

4、每一交割单位的铅锭,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同一包装数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5、每一仓单的铅锭,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品牌,须附有质量证明书。

6、仓单须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铅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

99期货-投资学院
资料来源:上期所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我要投稿 | 广告服务 | 软件下载 |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99期货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镜像以及链接
声明:本网站提供资讯、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沪ICP备05058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