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
焦炭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玉米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00手。
注:阴影部分为新增内容, "……"(省略号)的含义为该条款未修改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