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券商、基金等特殊法人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指引文件已经出台,且广发证券、中信证券等上市券商已经先后公告了“放行交易”的董事会决议,但是,这些“资金大鳄”何时能真正入场交易,还有待相关手续的完善。 而《第一财经日报》采访多家券商和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获悉,出于减轻“套保大户”入场对股市的助跌效应,这些机构进入股指期货市场的步伐可能被放缓。 券商跃跃欲试 4月2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和《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 “五一”节后,广发证券(000776.SZ)在上市券商中率先公告董事会已批准其证券自营和资产管理部门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且相关人士披露其已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申请套保编码。 如同乍起的春风吹皱一池碧水,此消息在跃跃欲试的上市、非上市券商中引发闪震。 中信证券(600030.SH)紧随广发证券的公告召开董事会会议,于前天审议通过了其自营部门参与期指交易程度较广发证券“激进”的议案。 此外,本报获悉,如国泰君安证券、东方证券、申银万国证券等非上市券商,也在加快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相关准备工作。 特殊法人经纪合同还在制定中 不过,昨日本报记者致电广发期货总经理肖成,打听中金所审批其母公司套保编码的进展情况,两天前尚认为进程很顺利的他表示,中金所“仍在走流程”。 同时,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证期货的总经理严金明也在昨日告知本报记者,他们最快在下周才向中金所递交中信证券的交易编码申请材料。 据某券商控股期货公司的总经理介绍,在证监会出台上述指引后,业内均相信中金所将随后发布有关具体操作指引以指导券商自营编码的申请。不过,至今仅见中金所下发的券商申报编码所需报送材料的清单,故大部分业内人士并不乐观地判断券商入市或在6月后甚至下半年。但广发证券公告后他向中金所咨询时,得到的回答是交易所不会另行下发有关操作指引,而内部掌握券商此类特殊法人机构编码发放标准的中金所将实行“一事一议”。 但另有资深业内人士表示,仍不相信短期内券商即可入市参与期指交易,其关键就在于券商、基金这类特殊法人通过期货公司代理进入期指市场前,必须先与期货公司签订有别于普通经纪合同的“特殊法人经纪合同”。而后者的标准文本尚在由相关监管部门负责拟订中。 有趣的是,中证期货总经理严金明惊讶于交易所已下发申报材料清单中并无“特殊法人经纪合同”一项要求后表示,有关部门应提前告知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以准备相关材料,否则徒增无用功。 放缓或为减轻股指期货对大盘的助跌效应 另有业内人士分析,股指期货问世中金所后适逢国内外证券市场一路下跌,且多次在盘中领先现货市场数分钟转跌,尽管近期已表现出较现货市场更好的抗跌性,但仍难免被一些人士议论为“有助涨助跌之功”。而鉴于券商、基金偏空的大额套保交易可能在期指市场应有功能尚不完备的初期加大目前空头情绪弥漫的现货市场的下跌,监管部门应不会匆忙放行特殊法人的入市。 事实上,尽管中信证券公告中披露了“股指期货交易业务(含套期保值及其他交易目的的股指期货业务)投资规模按合约价值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的授权,即其入市自营的资金量最高可达二三十亿元,但据严金明介绍,中信证券初期入市参与资金估计不到1亿元,权当“试盘”。 还有一业内人士分析,现行财务制度决定基金参与期指套保交易时,跌市中其空头的浮盈并不能直接反映于定期发布的单位净值中,况且担心基金的空头套保盘在对手缺乏的期指市场发展初期加剧现货下跌,故基金初期参与期指的兴趣其实也并不大。 上市尚未“满月”的中金所股指期货,其活跃的交易已表明其“站住了”,不过仍是个“个体户市场”。而在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的心目中,一个健全的期指市场应是“金融机构为主力、个人散户跑龙套、阳光私募扛大旗”。转自第一财经日报(010)www.99qh.com05/07<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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