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办发[2011]30号各会员单位: 根据有关铅交割仓库的申请,经实地考察研究,我所决定批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储天威仓储有限公司、上海期晟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处、广东晟世有色金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渤海物流有限公司、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八三三处、浙江康运仓储有限公司、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八三七处等10家单位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首批铅指定交割仓库。(见上期批复[2011]20号,上期批复[2011]21号,上期批复[2011]22号,上期批复[2011]23号,上期批复[2011]24号,上期批复[2011]25号,上期批复[2011]26号,上期批复[2011]27号,上期批复[2011]28号,上期批复[2011]29号)。各仓库联系方式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铅指定交割仓库名单(008)www.99qh.com03/18<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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