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焦炭期货合约和规则已面向市场征求意见,昨日大商所品种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焦炭期货合约设计遵循了服务现货市场、适应产业发展趋势、指标简洁便于参与、兼顾公平和均衡的原则,使之既贴近现货市场实际、符合现货企业要求,又适应期货市场规律,满足投资需求,从而保证焦炭期货交易的成功开展,发挥市场功能,服务产业。 该负责人表示,大商所从服务现货和产业的角度出发,以大品种设计思路选择了冶金焦炭作为合约标的,参照冶金焦炭国家标准GB/T 1996-2003设计了期货交割质量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10项指标,分别为:灰分、硫分、挥发分、抗碎强度、耐磨强度、反应性、反应后强度、粒度、焦末含量和水分。 根据现货市场实际情况,大商所把符合主流、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高炉需求的焦炭设置为标准品。鉴于产业政策及目前小高炉市场的产能状况,将小高炉所需的焦炭设置为替代品并设置贴水,指标体系比较清晰,同时也赋予了期价更强的指导意义。总体来看,焦炭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大致相当于国标的一级焦,这部分产品约占总消费量的40%;替代品大致相当于国标中的一级半至二级焦,产品流通量约占总量的40%,标准品和替代品覆盖了总消费量的80%左右。 大商所从遵循现货贸易习惯、降低交割成本、防范交割风险三方面出发,设计了交割细则、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和标准仓单管理办法。根据焦炭特点,大商所设计了厂库和港口仓库并行交割的制度,鼓励非标准仓单开展期转现交割,引入了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仲裁,优化了仓单流程。 在交割地选择上,考虑到焦炭品种点对点贸易方式、物流流向及流量、区域内价格特征等因素,大商所在华北等焦炭贸易活跃地区选择了河北、山东、天津、江苏(连云港)等地作为基准交割地,把山西作为焦炭期货非基准交割地,相对基准交割地贴水200元/吨。 根据现货价格波动情况,并借鉴相关品种经验,大商所将焦炭期货的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比例分别设定为4%和5%,该比例一方面可以覆盖大多数情况下焦炭价格的波动,另一方面也兼顾了现货企业套保成本及投资者积极性。 在合约月份设计上,大商所在全年各月均设置了焦炭期货的合约月份。这是因为焦炭作为大宗工业品,无论对于上游煤矿还是下游钢厂,其生产和消费都是长年稳定的,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同时,由于焦炭与钢铁价格具有相关性,在合约月份设计上也考虑了两品种的套利交易。 根据焦炭现货贸易规模、期货市场投资者的资金实力和交易习惯等,大商所设置了100吨/手的交易单位。该负责人表示,与大商所现有的农产品和工业品不同,焦炭市场规模巨大。另外,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壮大,一大批实力比较雄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并进入到商品期货市场中来,较小的合约规模并不适应焦炭这一品种。同时,考虑到焦炭生产、消费和流通规模大致为1000吨的整数倍,为便于仓储管理和交割,焦炭合约交割单位设为1000吨。 根据价格波动情况及交易习惯,大商所将焦炭合约最小变动价位定为1元/吨,这一设计可避免因买卖价差间距太小、无效报价过多而降低交易效率,或因间距太大而大幅降低合约的流动性。 该负责人介绍说,大商所从2007年即开始研究焦炭品种,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焦炭期货合约的设计工作,于去年上报证监会,并于今年3月18日获批。3月28日交易所完成合约意见征集后,将在征集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合约内容,待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请证监会批准。他希望市场各方能继续献计荐言,以利于交易所进一步完善合约规则。 转自期货日报(009)www.99qh.com03/29<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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