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周二(2月14日)在官网发布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案的公告,对黄金期货品种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从修订内容看,黄金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都做了相应调整。此外,对于黄金期货交易的信息内容发布更为详细。 此次上期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涉及第五、第十六和第三十五条。 第五条中,对黄金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做了修订,将相应保证金要求的持仓量水平向上做了翻倍调整。同时将黄金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做了简化,并显著调降了保证金比例要求。 第十八条中,对黄金期货合约的原不同时期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规定做了修改,从原有分类中剔除,重新分类于铅、天然橡胶同类中。此次调整明显提高了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额规定。 第三十五条中,对于黄金期货合约的强行平仓执行原则规定方面,若系期货公司会员达到或者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于当前的铅、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规定一致。 而对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的修订主要细化了交易信息内容的发布项。信息内容将包括:黄金期货合约活跃月份期货公司会员的总成交量、总买卖持仓量,活跃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的总成交量、总买卖持仓量和活跃月份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的成交量、买卖持仓量。 上期所表示,为使新、旧实施细则平稳过渡,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于1207合约开始实施。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案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对此,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贵金属分析师刘旭在接受FX168采访时表示,这个修订应该是针对黄金期货上市以来,特别是去年成交活跃度大幅上升的运行过程中的一些市场特点和参与者需求变化的调整。 他称,持仓信息的变动主要是针对黄金品种参与者特点,国内外银行参与者数量大幅上升,特别是银行与传统期货市场参与者的需求差异,能够让投资者更好的认清市场持仓结构情况;限仓的调整,更有利于临近交割月前第二个月的成交活跃度、也有利于引导国内价格的有效性、主导性。 刘旭并指出,此前的规则,制约了资金使用效率,影响投资者参与意愿。此次调整有利于黄金期货市场活跃度的上升以及市场发现功能的发挥,规则更趋向实际需求。市场活跃度会上升,资金使用效率会提高。 另外,兴业期货贵金属分析师龙玲也表示,扩大杠杆比例,减小交易占用资金,更加有利于相关企业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便于黄金现货企业参与黄金期货,利用黄金期货进行套期保值。转自24k99(003)www.99qh.com02/14<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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