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国家发改委启动对企业债的专项核查,已两个月有余。数据显示,近期发行的企业债数量明显减少,截至7月16日,5月以来总发行数才相当于4月单月的数量。 随着各地区发改委出台关于企业债专项核查的细则,个别券商已经上交了自查报告,而一些项目较多的券商所受影响较大——因忙于自查,几无新项目发行。 近三个月发行量锐减 Wind数据显示,5月和6月企业债分别发行了19和21只,而7月上半月仅发了7只,这些发行量加起来仅相当于4月单月的数量。 一位深圳券商固收部执行总经理向证券时报记者介绍,企业债承销是该公司强项业务之一,近年承销量名列前茅。自发改委启动对企业债专项核查后,虽说自查内容与以往承做项目的关注点相比没有新增的规定,但还是要认真对待及准备自查报告,由于该公司项目过多,近期业务团队都忙于自查,导致6月份几乎没有发行新的企业债项目。 据统计,截至7月16日,今年以来发行的企业债共有236只,若剔除分期发行重复计算的情况,则有230只企业债。发行主要集中在1月~4月,其中3月份企业债发行量达到了66只,发行规模共计858亿元,随后几个月发行数量和规模都在下降。 受影响最大的要数城投债。按照今年的数据看,已发行的230只企业债中有182只是城投债,占比近八成。 此次,被发改委列入“从严审核类”的包括资产负债率较高且债项级别在AA+以下的债券,以及连续发债两次以上且资产负债率高于65%的城投类企业。 其实,在企业债专项核查之前,国家发改委曾发文要求,城投类企业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下的,应采取签订政府(或高信用企业)回购协议等保障措施或提供担保,并规定政府办公场所、公园、学校等纯公益性资产不得注入城投公司。 广东要求7月底交自查 由于国家发改委关于专项核查的通知内容主要是原则性规定,因此在具体执行层面需要进一步细化。多位券商固定收益业务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目前江苏、山东、重庆、湖南、广东等地都出台了相应的执行细则。 个别省份甚至将必须严查的企业债发债主体名单列出,要求日后无论何时发债都要承销商对其进行自查。“地方发改委也深知一些债券项目的质地,要融资的项目多了,难免鱼龙混杂。为此,发改委也表达了严查的决心。”上海一位券商固收部承销总监表示。 据统计,今年以来江苏省的企业债发行量最多,有30只;排在第二和第三的浙江省和山东省,分别发行23只和19只。 记者获悉,江苏已有券商上报自查材料。当地发改委要求“自查地点务求现场、自查方式务求周密、自查记录务求翔实”,成熟一家、申报一家。 目前,项目众多的券商仍忙于自查。只有个别券商已将自查材料上报给当地发改委,等待其进一步核查。 上述券商固收部承销总监透露,广东发改委的相关文件并未公开,其中有关企业债自查的步骤都做了安排,并且明确要求券商在7月底之前完成自查报告。转自证券时报(003)www.99qh.com07/18<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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