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动力配煤规范》(GB 25960-2010)中明确规定“无烟煤与褐煤不应相配”。为进一步明确相关鉴别方法,消除动力煤期货交割中出现无烟煤与褐煤掺配的隐患,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委托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专项课题研究,得出依据镜质组反射率分布范围有效鉴别无烟煤和褐煤掺配的量化标准并通过了专家鉴定。 据此,郑商所拟定了《无烟煤与褐煤掺配鉴别方法及使用说明》,并通过官方网站以及期货市场调查平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果表明有必要在动力煤期货交割中引入镜质组反射率指标以鉴别交割货品是否存在无烟煤与褐煤掺配的情况。 为进一步保证动力煤期货市场平稳运行,现发布《无烟煤与褐煤掺配鉴别方法及使用说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无烟煤与褐煤掺配鉴别方法及使用说明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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