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公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明确QFII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但不得利用股指期货在境外发行衍生产品。 事实上,今年1月25日-2月12日,证监会曾就《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比《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征求意见稿,此次《指引》并无太大改变。监管层坚持以满足资产风险管理需求为目的,不鼓励进行套利和投机交易,QFII参与股指期货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并按照中金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过与国内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指引》相比,QFII的参与并不限定套保比例,其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只要不超过其投资额度,同时在任何交易日日内,合格境外投资者的股指期货成交金额(不包括平仓)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 台湾股指期货专家方世圣认为,对于境外投资者来说,股指期货是普遍采用的“保险工具”,由于国内证券市场开放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A股市场,此次开放QFII进行“保险对冲”,对海外投资者更加公平。 目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券商都已获准参与市场交易,A股市场上重量级机构投资者除了通过信托发行的阳光私募以及保险资金等外,主要的机构投资者都已获准进入市场参与交易。 在南华期货股指期货分析师陈彤看来,QFII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一方面,市场参与主体的进一步丰富使得投资者结构逐步完善,另一方面,作为海外成熟市场的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国内的市场也会带来其风险管理的经验,带动市场进一步成熟、理性地运行。转自中华工商时报(007)www.99qh.com05/09<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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